|
关于做好2015年度枞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事业单位:
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包括九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各单位应于2015年6月底前将考核材料(附件2--附件7纸质,A4纸打印)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逾期不予办理。
三、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结束后,各单位应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一式二份)
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附件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一式二份)
附件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附件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一式二份)
附件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人员名册》(一式二份)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