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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枞纪明电〔2015〕15号)要求,县纪委对公车私用、公款购物和公款吃请等问题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车私用情况
1月4日,县纪委会同县公安局对会宫交通卡口、浮山交通卡口、北站交通卡口、小缸窑交通卡口、横埠交通卡口元旦期间的公车通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27个单位30辆公车的使用记录。经核实,查明2起公车私用问题。
(一)县开发区驾驶员陈晨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6年1月1日下午,陈晨下班后驾驶皖HZK889号公车回家,途中顺道到亲戚家吃饭,饭后将公车驾驶回家。2016年1月11日,县开发区管委会决定给予陈晨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30元由其个人承担。
(二)县环保局驾驶员陈超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6年1月3日中午,陈超擅自驾驶皖H21000号公车从凤凰山将孩子接送到住在王家亭的父母家中。2016年1月14日,县环保局决定给予陈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100元由其个人承担,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二、公款购物情况
1月22日,县纪委会同县国税局在枞阳镇、汤沟镇、横埠镇、会宫镇的11家超市对公款购物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6个单位的25笔公款购物记录。经核实,发现2起虚开发票和5个单位未见发票的问题,未发现公款购买购物卡和公款购买节礼的行为。
(一)ou山镇白荡湖村虚开发票问题。2015年12月22日,ou山镇白荡湖村妇联主任杨应花在枞阳苏果超市虚开1000元办公用品发票,拟用于报销购买办公用品和就餐等费用。县纪委建议ou山镇党委、纪委,收缴虚开的发票并予以作废;由ou山镇纪委对杨应花进行诫勉谈话。
(二)白湖中心学校虚开发票问题。2015年4月10日,白湖中心学校本部校长刘毅然在横埠镇世纪华联超市购买3465元的薄本,超市为其开具2015年4月10日购买文化用品6000元和2015年5月12日购买文化用品4000元两张发票。2015年5月6日,刘毅然在4000元的发票上核报3465元用于学生簿本支出,6000元的发票拟用于下学期购买薄本时报销用。县纪委建议县教育局党工委、纪工委,收缴虚开的发票并予以作废;由县教育局纪工委对刘毅然进行诫勉谈话。
(三)5个单位未见发票问题。经查阅县疾控中心、枞阳一中、其林中学、县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钱铺乡等5个单位财务凭证和询问相关人员,未找到检查发现的发票,也未发现在发票日期内有公款购物行为。县纪委要求上述单位严格财务报批手续,不得将检查发现的发票报销入账。
三、公款吃请情况
1月26日晚,县纪委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城11家餐饮服务机构对公款吃请情况进行暗访,发现3名国家工作人员在饭店就餐。经核实,均为朋友聚会和私人就餐。未发现县直单位之间相互吃请、接待;乡镇之间在县城安排吃请、接待;乡镇在县城接待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指定下级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吃请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及时发现违反作风建设“新变种”,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县纪委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防违规公款吃喝由酒店、农家乐转移到机关单位食堂,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廉洁务实、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中共 枞阳 县纪 委
枞阳 县监 察局
2016年元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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