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索 引 号: 00298627-2/201510-00028[/li][li]信息分类: 省政府文件[/li][li]发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li][li]生成日期: 2015/10/23 10:33:39[/li][li]名 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菜子湖功能分区的批复[/li][li]文 号: 皖政秘〔2015〕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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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安庆沿江湿地 | 省级自然保护区菜子湖功能分区的批复 | |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菜子湖功能分区的请示》(宜政报〔2015〕4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提出的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菜子湖功能分区调整方案,调整后,菜子湖功能分区核心区面积4108公顷,缓冲区面积4295公顷,实验区面积3162公顷。保护区内其他湖泊湿地的功能分区维持现状不变。 二、你市及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进行勘界立标,明确管理范围,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为珍稀水禽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三、省林业厅、省环保厅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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