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关于开展2015年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枞质强县〔20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服务枞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枞阳县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意见》(枞政〔2012〕]172号)和《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枞质强县〔2013〕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度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请按《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组织相关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㈠申报县政府质量奖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基本情况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2、按照《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完整填写;
3、根据《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字数限3000字以内;4、提供上一年度税收入库证明,税收入库总额的多少作为县政府质量奖考核加分项;
5、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㈡所有提交书面材料均为纸质版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电子文档(U盘)(不含证实性材料)一份;
㈢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二、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㈠各企业(组织)务必在2015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枞阳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4室)。上报截止期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㈡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若 联系电话:2975758 枞阳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下载地址:枞阳县政府网通告公告栏目
枞阳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