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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民生工程政策执行落实到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7月20日,安徽省枞阳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民生工程工作约谈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民生工程约谈机制,促进各项民生工程责任落实、实施到位、提质增效。
一是明确约谈主体。县民生办根据工作实际和民生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或民生办负责人对承担民生工程具体实施任务的县直牵头单位、全县22个乡镇民生工程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是明确约谈内容。约谈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民生工程项目年度目标任务难以完成,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滞后,连续2个月在全市月度排名居后两位的;民生工程资金配套、拨付、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或资金出现挤占、挪用、滞留、冒领等行为的;对上级出台的民生工程有关政策贯彻不力、落实不到位;对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台文件和工作安排拖延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整体进度;县级以上媒体曝光、信访反映民生工程问题并查实的,或发生与民生工程有关的重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具体事项进行约谈。
三是明确约谈程序。约谈程序分为报批、通知、约谈、通报四个环节,约谈采取单独约谈或集体约谈方式。出现需要约谈的情形,由县民生办提出约谈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约谈结束后形成约谈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重要情况将报告县政府和市民生办。
四是明确整改落实。约谈后,约谈对象要将有关情况、具体举措等书面反馈县民生办,涉及的重要事项需报县政府,同时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民生办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县民生办适时对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检查验收,确保取得实效。约谈情况及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还将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对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周振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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