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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轻的夫妻刚刚组建小家庭时还很恩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幸福的生活难免会出现不如意,如果双方不能相互理解和包容,甚至产生怀疑,“内战”就会不断,到最后只能分手。2月26日,记者在枞阳法院义津法庭采访到一起两次诉讼离婚的案件,就是缘起夫妻之间的不信任。
章女与伍男均系义津镇某村村民。两人于2004年正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同年8月结婚。婚后初期,夫妻关系还算得上融洽。2006年,夫妻二人一同随附近一工程队去苏州一建筑工地务工,但好景不长,外面灯红酒绿的世界让妻子章女有点眼热,工作之余,章女便与工地上的其他伙伴时常外出玩耍。此事让伍男甚为不满,他经常提醒妻子,别玩得太多了。为此,双方吵了几次,一次,章女与他人一道到了另外一城市游玩,伍男为此大怒,带了一帮人将其找回,并怀疑妻子与其他异性有染,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并积怨很深。2007年12月,章女回来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只要相互忠实,相互信任,夫妻是有和好可能的,故判决二人不准离婚。一审判决后,章女向安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后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章女第一次诉讼离婚后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离婚的愿望没有放弃。2009年元月,章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伍男见与妻子和好无望,也同意离婚,经法庭调解,二人离婚,章女一次性付给女儿抚养教育费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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