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2015〕6号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接市委组织部组干字〔2015〕13号文件通知,市委决定:
杨贤招同志任枞阳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黄楚同志的枞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县委决定:
占聆娜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杨贤招同志任县委宣传部部长。
免去:
何宗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
杨贤招同志的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黄楚同志的枞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炳应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县政府党组:
接市委组织部组干字〔2015〕13号文件通知,市委决定:
免去杨贤招同志的枞阳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黄楚同志为枞阳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副县长职务的任免手续,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
方宏正、鲍和平、黄勤、王叙万四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田礼文同志的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钱叶全同志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职务;
吴九荣、李剑二同志的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职务。
县政府党组:
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
张炳应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闸贵、方宏正、王宜树三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王叙顺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职务;
张瑞明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兼)职务。
以上同志的免职,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枞组干〔2015〕14号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炳应同志任枞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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