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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对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对工作日中餐饮酒、违规接受宴请、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2014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5件,给予20人党政纪处分,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人(正科2人,副科2人),一般干部9人,村级干部7人。
二是强力推行村级“零招待”。制定《干部进村入户自带餐券村级实行“零招待”的有关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对实行村级“零招待”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及时开通村级“零招待”新浪博客和枞阳纪检监察微信公共平台,接受全社会监督。采取乡镇互查、县直单位自查和县纪委督查的方式,加强对实行村级“零招待”的监督检查,全县村居的工作餐支出情况每月初在“零招待”新浪博客上予以公布。截止目前,今年全县村居没有招待费支出,一月份平均每个村居工作餐支出为355.30元,村级“零招待”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凤凰网、新浪网、安徽网、安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在显著位置报道了枞阳的做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是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以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自2014年5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共有13287名党员干部向组织作出承诺。
四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提醒经常化。元旦春节期间,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七月升学季明确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不得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国庆期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假日风清气正。 (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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