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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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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10: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上半年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为21名,其中乡镇卫生院20名、疾控中心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5年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于2015年1月4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东至卫生局网( http://www.ahdzws.gov.cn/ )和东至县广播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统一发布。
(二)报名
此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东至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66-7020620)。
3、          报名人员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属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学校证明,2015年7月31日后毕业,不予报名;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照片;
  (5)填报《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66-7020620、701687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由县卫生局负责另行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持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可以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确认手续,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对招聘岗位超过10人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若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届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满分120分)和《医学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二》,10:30—12:30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1.2×0.4+《卫生基础知识》÷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卫生局网公布。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12日至3月13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至县尧城路18号,联系电话:0566-7016873)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即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属报名时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经核查后,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201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体检考察以及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卫生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566-7020620
县人社局:0566-70168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7026613
附件一:2015年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2015年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4日      

附件1: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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