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634
- 注册时间
- 2014-10-31
- 最后登录
- 2016-10-27
四星会员
枞阳县幼儿看护点群 &
- 积分
- 1634

- 性别
- 保密
|
枞阳某初级中学私吃“空饷”招来罪判
老师因病、因事、读研和支教后,本人的财拨工资被作为学校负责人的王某将这四名教师的几年工资以教学奖、值班费、阅卷费等名目私分给在岗教师,近日枞阳县法院以该县某校吃“空饷”私分国有资产罪判结了此案。
2005年1月至2010年1月期间,身为初级中学实际负责人王某先后批准该校教师刘某因病请假、教师周某因读研请假、教师汪某因事请假,并与三位教师约定将他们的工资卡交给学校,工资归学校所有。三位教师长期离岗被王隐瞒不报,所套财拨工资款17万余元没有入账。2005年9月该校教师张某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到某私立中学支持民办教育,王某私自决定张某工资8万余元亦不入账。2005年9月和2007年9月王某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及与行政管理人员商议,将上述款项以超课时补助、教学奖、值班费、加班费、阅卷费等名义私分给在岗教师。
案发后,王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将私分的国有资产全部退出,该校二十多名教师联名请求法院对王某从轻处理。审判机关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总额中,扣除因资金去向、来源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数额,最终判处王某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予刑事处分,所退出的脏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