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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落实八个专项集中推进行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29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市县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价服[2014]114号)以及《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宜政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9月份以来,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枞政办[2014]36号)精神,致力于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了《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采取保留、取消、缓征和降标等措施,重新确定了将在县级或全县实际执行的涉企收费项目,并明确了服务责任和监管责任,以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为了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日将《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在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2月18日-24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实名发送电子邮件至635119117@qq.com。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枞阳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
点击下载: 《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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