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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横埠李良银之子不幸因病夭折的消息,在同情、惋惜的感觉下对于其家人来医院吵闹虽不赞成但能理解。随着事态的发展现在却越发不能理解其家属的做法,动不动几十人在医院吵闹,让几位八九十岁的白发老人住在医院办公室、不时有人称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对于这起典型的医闹事件,一点想法不吐不快: |
[/table] | 1.家属医闹的目的是什么? | 依家属的说法是为患儿“讨回公道”,我十分理解并积极支持。因此我建议走法律途径,一定不能向医院要钱私了,因为 |
私了协议一旦达成,真相就再也没有机会重见天日了。协议的背后有的只是利益交换,你不在闹,我不再鉴定。这是对活着的人最有利的方案,但恰恰是对死者最不敬的方案。息事宁人的背后,有的只有利益,没有正义。为了正义、为了 | “讨回公道”一定不能让宝宝死的不明不白。而家人抱了一堆钱就放弃为宝宝”讨回公道“了。医院又不是黑恶势力,律师应该不会不敢来打官司的。你在律师那应该说了真实的想法及事件经过,我想律师应该会告诉你医院有没有责任,多大责任的。如果医院责任明显,律师应该会积极为你辩护的。这样律师不但维护了正义,履行了职责还会提升自身的知名度的。 |
| | | 我觉得不能轻易赔钱。医院有责任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但如果医生和医院都尽力了,仅仅是因为医学本身的局限,或者基层医院的医疗条件的限制,未能避免悲剧,我们尽管也对宝宝的不幸报以同情,对他们的家属应该给与精神上的关怀,但却不该轻言赔偿。道理很简单,赔偿的前提是医院有过错,而不是患者的死亡或者不幸。 |
这是在变相鼓励医闹。近些年遇到医患纠纷,死者家属一闹,尤其是得到媒体的关注后,医院往往就会牺牲原则,花钱消灾。这种处理方式,看似能够有效平息个案,但从长远看,反而是在树立坏的样板,变相鼓励病人家属通过闹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不管你是否有道理,也不管医院是否有责任,只要你有能力闹,就能得到你想要的赔偿。这对医生也不公平。听闻该医生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善良,在同龄人中是比较出色的医务工作者。平心而论该患儿如果直接去市立医院就诊的话,悲剧不一定能避免!一位称职的医生太难得了,不能让她受伤害! |
| | [table=100%,#ffffff]3.司法部门在哪里? |
这次派出所抓了几位闹事者,依法治国得到了体现。不能让公民觉得遇到不幸可以凭借大家的同情做违法的事。不支持他们用违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也是维护法律的途径。如果违法可以解决问题,那法律谁会信任及依靠。社会风气只会越来越坏的!那就不是维护社会稳定而是引导社会动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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