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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安庆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工作总结大会,枞阳县教育局在会上被授予全市“推进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安庆市在教育系统开展了历时一年的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一年来,我县以规范办学行为为抓手,义务教育学校着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抓内涵,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投诉80余起,教育“三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中小学办学行为日益规范,各项工作走在安庆市前列。
一是规范招生行为。全县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招生纪律“八项规定”和县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文件进行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六公开”。今年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80%分配到县内初中学校,严格执行普高招生的“三限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传高中招生政策,有关招生切线录取等情况,及时在“枞阳教育网”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未发现有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违规选拔性考试情况。
二是规范办班行为。年初开始,县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严格遵照省教育厅制定《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进行办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等。设立复读学校,高中复读生集中在宏实中学复读,示范高中没有在校内外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现象。除城区个别学校班额有超标准外,其余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本学期开学,果断纠正一些高中学校违规转学借读行为,严厉督促城区个别学校及时合理分班,让家长和社会满意。
三是规范教学行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全县中小学无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现象。各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和检测次数,无学生成绩张榜公布排名现象。
四是规范师德行为。县教育局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品德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教育理论及业务知识等。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继续教育和学科培训,树立教师先进典型,今年教师节,全县表彰了优秀教师238名,聘请省级优秀特岗教师长沙初中张玉娇老师在全县中小学校作师德报告10余次。选派5名教师赴望江县支教,选派100名中学教师到小学支教。把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职称结合起来,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规范教辅征订行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实行省级评议推荐、市级选择确定、学生自愿使用的方式。县教育局基教科具体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学和教辅用书的征订工作,严格遵循“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准随意变更或突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用书目录范围,强调供选用的教学教辅用书要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征订或统一代购。
六是规范收费行为。全县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四项制度”,各校均在醒目处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不得按学期和年度收取学生就餐费;各种商业保险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同时建立全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都聘请了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实行政风行风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今年暑假发现部分完小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已对4名完小校长予以免职,对2名中心学校校长给予警告处分。(教育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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