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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12: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陵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考察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部署,解决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生产“后继乏人”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适应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需要,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探索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9月4日,县农委组织科教科、农广校一行4人到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南陵县考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3年南陵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被国家农业部称为“南陵模式”。现将他们的做法经验总结如下。
一、南陵模式
(一)政府支持,领导重视
为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南陵县委、县政府成立高规格工作领导组和专家评审组。政府县长任领导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设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委员会和各主导产业评审专家组。领导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工作。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120万元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农民的生产扶持、信息化建设、考察学习和奖励。县委、县政府对2013年度全县第一批认定的385名职业农民中的20名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每人奖励5千元,对30家由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领办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人奖励3万元,5家新型职业农民领办的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人奖励2万元。
(二)标准明确、认定规范
在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过程中,重点明确生产经营型申报条件,按产业规模、收入多少、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制定标准。公开公平申报、考试、审核、认定,规范操作,同时建立认定和退出机制。县政府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管理和退出制度,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县政府颁发资格证书,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每两年考核一次,动态管理。
(三)政策扶持给力,农民热情参认
2013年南陵县有1052人申报新型职业农民,第一批审定了385名,培训了200名。南陵县从五个方面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一是保障优惠用地和用电。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种养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
二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资金8000余万元向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新增惠农补贴资金主要投向新型职业农民。
三是金融信贷、税收支持。县每年在创业富民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财政贴息贷款用于职业农民培育;县政府投资组建农民创业担保基金,服务于职业农民贷款担保和贴息,县政府批准成立现代农业开发公司,与邮储银行对接,将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作为贷款对象必要条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生产经营收入减免征所得税、营业税,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是社会保障支持。实行让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医疗待遇政策。
五是拓宽农业保险范围。对水业等大户农产品开展气象灾害保险;对特色产业保险,根据种类财政予以保费60—80%补贴。                                              
(四)资源有效整合,培训方法创新   
南陵县结合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优秀指导员的示范户,跟踪指导服务。理论  培训第一阶段5天在县城封闭进行,第二阶段5天培训安排到安徽农业大学学习、参观,考察合肥部分现代农业基地,第三阶段5天安排实习、交流,撰写产业计划书并进行考试考核总结。
二、我们思路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以入主要来自农业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基础性、创新性工作,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由技能培训向育人培育方面的转向,实现全过程跟踪培养,是培育农业后继者。按照“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团农”的战略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立足产业、结合实际,农民主体、需求导向,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和服务农业重大工程项目为导向,加快建立“三类协同(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位一体(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三级贯通(初、中、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农业发展后劲,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对于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思路。
(一)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1、构建“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制机制。
加快构建和完善以枞阳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县农广校)为主体,统筹县内职教学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县内高产创建示范片、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小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实训基地作用,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营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同时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投入力度,结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积极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网络书屋”、“流动课堂”一体化建设。
2、创新教育培训方式
①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实施农科职业教育。
③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④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 因地制宜、结合农时农事培训,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⑤尽快建立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操作技能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创新教育方法。                                                                                      
⑥建立专兼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提升帮扶成效。
3、制定农业后继者培养计划
在培训现有职业农民同时,抓紧制定农业后继者培训计划,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
(二)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
1、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管理的职能部门。
二是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政策和宣传引导,鼓励农民申请认定,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性。
三是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四是与扶持政策挂钩原则。现有或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必须向已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2、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认定条件、标准、程序、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3、建立专门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机构。组建跨部门、行业类型的专家团队伍,作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机构。按产业、工种、岗位组建专家团。
(三)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制度
重点从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社会服务化、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等方面,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扶持政策体系。
(四)加大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力度,营造浓厚培育氛围
印发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致全县农民“一封信”,编写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致富典型案例,做到电视上有声音图像,报刊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让“农业成为奔头的产业,农民是体面职业”的思想成为人们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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