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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满足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为重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措施。建立了县、乡镇、村(居)委会救助管理信息员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救助服务网络,全县共设立临时救助点37个,明确专兼职信息员278个,投资3万元,在城区和所有集镇设置救助引导牌21块,公开了救助热线电话,使街面上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预防,对安庆市救助站转送我县的41个长期在外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达所在村(居)委会,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指导督促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落实住房和生活照料,予以妥善安置。对精神病人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并介绍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流乞讨现象。重点加强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服务标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受助人员基本信息表和救助台账。积极开展主动性救助,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为救助对象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截至8月底,今年共救助329人次,救助金额16.7万元。
为流浪乞讨人员安“家”托“底”。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位于枞阳镇长河村和双龙村交界处,原下北线南侧,建筑面积1006平方米,建设床位数30张,总投资270万元。主体建筑共3层,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方便管理。主体工程已于今年6月份全面竣工,为尽快发挥救助站专项社会救助功能,县民政局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投入使用定为2014年一项重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筹备运行时间表,落实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启用前各项准备工作。8月底完成了内部装修、水电安装和附属工程建设,9月份重点做好设备采购、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9月底正式投入运行,届时将为为流浪乞讨人员安“家”托“底”,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权益。
使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积极开展社会散居孤儿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关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孤儿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对象准确,应保尽保,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通过排查,一季度发放孤儿生活费535人,二季度发放538人。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县财政将孤儿生活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目前,县财政配套资金已到位183.98万元。加强了对孤儿保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标准,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一、二季度分别打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82.3万元,使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吴多友、高春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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