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枞阳交警受理一起事后报警交通事故,事故不大,只是起简单的车损事故,很容易解决,可令人不解的是,承认肇事的是刘某,报警人指认的却是刘某的儿子。在民警细致查证的,刘某的儿子终于承认是其驾车肇事,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处罚。
7月30日上午,枞阳交警四中队接三中队电话:7月29日早发生在四中队辖区汤沟红光村路段的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到三中队报警,请来民警办理移交。四中队办好交接手续后将双方车辆带回中队进行调查。报警人称7月29日早上其驾车在汤沟红光小学附近和一辆面包车发生刮擦,车辆后视镜损坏,面包车驾驶员是个小伙子,答应赔偿维修费,并留下了手机号码。29日手机还能打通,30日响一声后就无法接通,于是到交警三中队报警。三中队联系到对方,那个小伙子和一位中年人一道来了,中年人在民警面前却说面包车是他开的。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将三人分开分别进行询问,查实肇事的是那个小伙子,中年人是叫小伙子的父亲刘某。刘某的儿子没有驾驶证,发生事故后要求对方不要报警,答应给报警人修车,当时双方互留联系号码。刘某的儿子回家后将事故情况告诉其父,要其父顶包。接交警队电话后,刘某就拿出驾驶证说自己是肇事驾驶员。刘某的儿子得到一千五百元罚款处罚,刘某本人也受到交警严厉的批评。 (吴国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