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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了
枞阳县下文和到处张贴公告,从六月一日零时起,死亡的人一律火化。此消息一传出,不亚于在热油锅中滴入了水珠!老年人大多想不通,他们认为,几千年养成的殡葬习俗,死后睡棺材,儿女们风风光光,自己也很有面子;(像老年人想不通,太情有可原了。许世友将军在签字火化表决时不就借故离开了吗!)青年人有的认为,父母辛苦一辈子,老人的最后一个愿望应该依从;有的青年人认为,这个很好,免得老人故去后那些繁文缛节叫人招架不了;还有一部分人持观望态度。
我的看法,殡葬改革好,人死后火化,既卫生又不用占多少耕地。更省去做晚辈的许多麻烦,比如坟地问题,即使现在葬下去了,保不定若干时间那地方土地规划什么的要迁移,又得重新找地方,费力、烦神!
但一阵风似的硬性规定,也不够理性。既然说“殡葬改革 ,利国利民”。你应该让人看见“利”。一是火化费用应合理;二是墓地费用不能高;三是已制成的棺木应补偿到位;四是火葬场灵车应免费装运尸体等等等等。
另外应多作宣传工作,让人们理解、认可、认同。不应光贴几张通告了事,或者说刷几条标语就认为做了工作的!不能象若干年前计划生育那样,动不动来粗的,硬的,拆屋牵牛,甚至还办连坐(有人违反计生政策了,牵连到岳丈或者兄弟姊妹以及旁系亲戚)。那时的计划生育标语刷得到处可见,其字句野蛮让人见了心惊胆寒。什么“宁可家破,不可国亡。” “宁添十座坟,不生一个人。” “喝药不夺瓶,上吊就给绳。”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先破产,再破皮。” 谁不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 “该扎不扎,房屋倒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现在养老保险有了,许多符合生育二胎的独女户都不生养的,可见保障工作应做好、做实。广大群众是讲理的,懂得好坏的。
还有,对那些思想先进的带头人,应大力宣传表扬,甚至可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比如枞阳县官埠桥继光村农民李春生老人,他愿意在死后捐献遗体及有用器官,就应该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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