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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枞阳派出所民警接110报警称:在长江路义泰食府对面有人打架。民警立刻携带单警装备前往现场处置。
经了解,高某某与自称“胡某某”的人同居,并在长江路经营一家美容理发店,双方因为琐事发生打架。民警现场劝解结束的时候,处警民警感觉“胡某某”与我县某一在逃人员相似,且有意回避民警。民警随即使用移动警务通查询“胡某某”,发现“胡某某”身份有问题。民警遂以殴打他人口头传唤“胡某某”到所接受调查。
回所后,民警对“胡某某”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无有效身份证件。民警随即调取“胡某某“的户籍信息和照片进行比对,发现与其身份信息均不相符,而其则一直坚称自己就是“胡某某”。民警没有就此了事,而是联系到胡某某所在村委会的领导,获知有一名叫“陈某某”的人一直在冒用”胡某某“的身份。民警查询在逃人员库,发现在逃人员库中的陈某某与传唤的“胡某某”身份相符。
经查:2013年5月18日,被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他人在扬州市宝应县西安丰公交上盗窃一条价值3800元的金项链。2013年6月3日被江苏宝应县宝应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目前,陈某某被羁押于枞阳县看守所,拟于近日移交江苏警方。(姚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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