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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汪磐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汪磐指出,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于有效服务“三农”、弥补新农合的不足,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村群众保障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倡导、部门协助、公司承办、市场运作、农民自愿、村级代收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要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能力,精心组织、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宣传动员,增强广大农民“谁投保、谁受益”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断开创农村保险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小额保险作为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通过建立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险保障的运行机制,使保险服务和金融服务真正做到普惠性,凡我县常住农业户口18——65周岁的农民,以户为基础,男女不限,鼓励每户最少参保一人(家庭主要劳动力),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枞阳支公司承担村民在劳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2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致使身体残疾的,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残疾程度的给付比例在2万元以内给付残疾保障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3000元。(徐连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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