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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2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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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说: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罚款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金是人民法院处罚犯罪人的一种刑罚,罚款是行政机关处罚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二者并不矛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2款,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本案中,如果被告人认为枞阳法院的刑事处罚不当或过重,可以在接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十曰内上诉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对枞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该处罚决定书时60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枞阳县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枞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枞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做出5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行政诉讼法,超出法律授权的幅度,以派出机构为被告。超出规定的种类,以派出机关为被告。本案中,取保侯审的保证金应当退还给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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