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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故事
龙狮乡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姚汪玲,今年11岁,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父母都是靠打工来维系生活。9岁那年,父亲车祸去世,这无疑给这个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母亲汪淑华告诉记者:“本来我们家底子就薄,加上她爸爸的去世,当时的家似乎要垮了。那时正值孩子要开学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后来在别人的指引下,我到村里开了证明,按政策规定困难户可以减免一些费用。那年学校只收了书本费。”
2007年下学期开学在即的时候,汪淑华正在为孩子的学费发愁的时候,听到邻居说孩子上学不要钱了,汪淑华急忙来到学校,看到门口的黑板上张贴着收费账目表。仔细算算“只要交10元的作业本钱就可以了!”汪淑华说:“当时高兴得不得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据记者了解,现在姚汪玲再也不用为学费而发愁了,母亲汪淑华也在一家酒店的客房部找到了工作,一个月600元左右的收入。她说:“国家的这项工程着实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好事,两年来就学费这块,学校就免除了近400元,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作为一个母亲,我就是再苦再累都没关系,我一定要让我的孩子读书考大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姚汪玲说:“免除学费无疑给妈妈减轻了不少的压力,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国家对我们的帮助。”
阳光收费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义保”机制改革的成果和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2008年春季开学前,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七部门联席会议。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职能,进一步齐心协力、紧密合作、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机制,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资金不截留、不挪用。据此,我市在总结完善收费“四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推出教育“阳光收费”,向全市所有中小学发放“收费明白卡”让学生和家长缴得放心、缴得明白。
从2008年起,我市统一要求按照国家保障办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辅导读本”的规范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按“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将学校的全部收支纳入预算。学校预算由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定,报县级人代会批准后执行。多数县(市、区)都能做到所有学校的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和报表处理等,全部在电脑上完成,初步建立了全市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六个统一”的管理运行模式。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义务教育中小学的各项日常支出,除交通不便、网络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区学校部分零星支出实行授权支付外,所有大宗项目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每月由学校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学校的零星开支,通过国库授权支付的办法,拨付中小学在定点银行开设的账户上,确保专款专用,不被挪用。
数字背景
今年是实施“义保”机制的第二年,市教育局制定方案,出台了《安庆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五项办法,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项措施,建立了“定期督查汇报制度”等六项监督和检查机制,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08年初,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及时研究制定了《调整完善安庆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教财〔2008〕33号)。调整后的公用经费标准为:农村(含县镇)小学255元/生·年,农村(含县镇)初中375元/生·年;城市免杂费资金标准为小学234元/生·年,初中330元/生·年;城市提高补助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30元/生·年,初中45元/生·年;免费提供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对贫困家庭住校生生活费补助,按小学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2008年全市全年免杂费资金1814.69万元,公用经费资金2599.34万元,农村学生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9569.62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1466万元,共计44600.65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31760.2万元、省安排资金9676.6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为802.52万元,县(市、区)级配套2361.33万元。
截止12月底,市、县二级财政累计下拨“义保”资金45187.58万元,拨款率达101.32%。其中免杂费资金1839.36万元、补助公用经费资金26082.6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6229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9570.32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146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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