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示范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14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定于2014年1月16-17日,由学校自行组织。初中和高中期末考试定于2014年1月18日开始。各校不得借期末质量监测之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定于2014年1月23日教师离校,寒假开始。
3、下学期定于201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七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17日正式上课。
二、安全工作。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寒假前后安全工作的重视和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尤其是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给每一位家长发放一封信,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假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让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
三、规范办学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调课行为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76号)、《安庆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教监[2013]379号)、《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和教辅用书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13]468号)精神。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选购原则,严禁在公告目录之外以任何形式统一订购,或向学生推荐其他教辅材料。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利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教师寒假期间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办班补课。
四、启动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各中职学校启动春季招生工作,做好2014年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审定和中职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有关准备。同时要做好2013年秋季高中阶段学校国家助学金核发后期工作,要按规定按时足额核发201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对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学生进行核查和清理,建好2013年受助学生个人台帐,2013级学生实习前应将助学金足额发完方可安排实习。
五、重点工程项目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快2013年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已竣工的项目要做好竣工综合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未完工的项目年内务必完成主体封顶和墙体砌筑工程,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迎接2014年2月份省级绩效评价检查。
六、倡导科学文明新风。根据市、县纪委文件通知精神,2014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以中纪委、省纪委、市委、市政府有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各校要厉行节约,移风易俗,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更不得送礼品、土特产品。校长要做好表率,坚决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祥和文明的春节。
七、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24日值班制度,特别要加强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校长在岗带班,确保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值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请各校于2014年1月23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春节值班安排表报教育局办公室。枞阳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31日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