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3-8-19 15: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利辛工业园区扩区的批复
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安徽利辛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请示》(亳政〔2011〕7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利辛工业园区扩区,总体规划面积由原1.2平方公里扩大至12.36平方公里(至2030年),其中起步区面积为9.2平方公里,另3.16平方公里为控制区域。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利辛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利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同时,要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利辛工业园区要按照产城一体、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生态、以人为本、宜居宜业的要求,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开放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以及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园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服饰及丝网纱门、汽车改装及零部件加工等主导产业。
四、亳州市和利辛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环境友好”的原则,加强对利辛工业园区扩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园区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农民搬迁补偿等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园区扩区工作顺利推进。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利辛工业园区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