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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安徽卫视经济生活频道第一时间栏目对我县陈瑶湖镇苎镇敬老院入住率低一事进行了报道。枞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就提高全县农村敬老院入住率作出重要批示。各乡镇和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村敬老院入住等一系列工作,一是完善硬件设施,吸引五保老人,二是逐户走访宣传,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动员他们主动请入住敬老院,三是优质精心服务,留住五保老人。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2013年将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现金供养标准提高到1760元,其中县财政配套每人510元,省补助每人每年1250元。同时,积极探索稳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的途径和机制,努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严格执行五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3-4月份,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规定,及时核销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并按照一乡一柜、一村一档的要求对五保对象档案进行了全面整理和完善,更新五保供养基础信息数据库。1-6月份五保供养资金已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6月份,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分组深入各乡镇,对全县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生活补助金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没有发现违规领取财政资金和应保未保的现象。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今年我县对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清退出五保范围而又确实存在困难的对象,通过纳入农村低保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对重新申请五保待遇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条件:(一)残疾人或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
农村敬老院建设进展良好。2013年省下达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400张床位,任务分解到8所新改扩建敬老院(分院),目前已全部开工。在敬老院建设中,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察,统一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切实把敬老院建成政府“放心”、群众“暖心”的民生工程。陈瑶湖镇苎镇敬老院目前已正式运营。该院建筑占地7.6亩,最近在院外新征1亩生活用地,共占地8亩。已投资150万元购置设备,设置床位100张,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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