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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官锋村的一名老百姓,自从11年换届选举以来,选举产生了刘经理任书记,吴根勇任村委会主任,吴安平任支部副书记,两位村委。2012年村里利用水面养殖业对外进行发包,村集体获利72万多,除去两个圩口未进行发包,村一事一议,按照上面文件精神每人应收取15元,我村未收取一分钱。上级财拨每人口将近28元,我村应该约有9万元,县交通局拨款于我村,计生委和扶贫资金等,此款累计约90万。现在所有资金在去年一年已全部挥霍,而且欠本村两家饭店接村委利息两万未还,而且此事多次反映给镇干部至今无人问津。
而我村每年低保对象并未通过村民代表,讨论进行公示,纯属由干部做人情私下讨好。低保对象资金去向不明, 吴安平利用职务之便买官讨好吴井文夫妻二人(无保户系党员)。吴安平利用他人顶户,年终将顶户人粮补卡中的低保金取起,支付给吴井文。按照文件精神,无保对象不应享受低保。
刘经理身为书记,有人举报新安晚报记者来我镇查实村利用公款在水天一色招待吴福信。经查实一餐吃掉2200属实,后经举报镇没有最终查实而做出了武断说法,要求四人自行承担,后刘经理并未到县委XX部招待记者,此款由政府招待,而刘经理又想报销,被逮到。望县长秉公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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