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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倡导婚姻自由的当今,像包办婚姻这种封建余毒思想的产物在农村却屡见不鲜,虽然我国婚姻法明文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有些父母却和婚姻自主的原则背道而驰,不顾子女们的反对,强制包办婚姻,不仅严重侵犯了子女的婚姻自由,对家庭和社会也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会宫法庭近期审理一起换亲案件,虽然最后均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但其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却发人深省。
家住枞阳县的杨家与张家均由一儿一女,由于两家的儿子都老大不小,且经济拮据,所以一直都没有成家,儿子的婚事让两家老人都伤透了脑筋。后经过媒人“出谋献策”,两家老人决定用换亲的方式成就儿子的婚事,即杨家的女儿杨丽嫁给张家的儿子张明,张家的女儿张佳嫁给杨家的儿子杨海。由于年龄差距较大,刚开始杨丽和张佳都极力反对婚事,但迫于父母和家人的重重重压,加上二人思想不成熟,2012年12月,杨丽和张佳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与对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果然好景不长,由于没有婚姻基础,婚后双方矛盾不断,2013年4月,杨丽和张佳均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之后,最终做通了当事人尤其是两家父母的思想工作,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束了这两桩不堪而又短暂的婚姻。
在倡导民主自由的当今,公民婚姻自由更被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而我国有关包办婚姻处理的法律条文比比皆是,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属于买卖强迫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中,杨张两家父母不顾子女反对,采取换亲的方式,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封建思想强加于子女婚姻之上,造就了2段“短命”的婚姻,这样的悲剧对两家子女日后生活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婚姻大事岂可儿戏,父母包办的婚姻双方因为缺乏感情基础,只是迫于家人压力被迫成婚,其结果必然是难以维系的。在这里,笔者倡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切莫让封建思想荼毒人心。父母们,请放开你们的双手,让子女们追求自己的幸福吧,换亲如何能换来幸福!(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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