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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枞阳县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宗 地
编 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m[sup]2[/sup])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叫(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2-9G |
黄羹工业园B-3部分地块 |
34533.3 |
住居兼容商业 |
≤ 1.8 |
≤ 35 |
≥30 |
50 |
1260 |
4200 |
10 |
2012-10G |
连城工业园A-1-5部分地块 |
32416.7 |
商住 |
≤ 1.8 |
≤ 35 |
≥30 |
50 |
900 |
3000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在本行政辖区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竞买:至今仍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存在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的;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不诚信”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的其它情形。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24日到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或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24日到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0月25日10时00分在枞阳县迎宾馆会议室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拍卖方式:为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地块以现状地貌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具体承办,负责解释答疑并陪同现场踏勘地块。本场拍卖活动由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
特别提示: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帐为准)。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或安庆市菱湖北路1号(与双岗路交口处)。
联 系 人:章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6-2829206、13345568777、18956979721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0000133834310300000018
枞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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