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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枞阳县阳光国际城小区物业存在乱收费现象”问题,我局十分重视,于2012年8月31 日上午,组织专门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并约谈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现对你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小区电价问题:已要求开发商积极与县供电部门联系,申请“抄表到户”。
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无资质问题:经核实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该公司聘用的五名专业管理人员,均有物业从业岗位证书。
三、小区内道路坑洼不平、积水、破损等情况以及电控门、小区初步封闭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在2012年12月底全部落实到位。
四、物业企业更换选聘问题:因为该小区还在施工建设阶段,尚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应由开发商组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已要求开发商积极组织业主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
五、物业公司收取一年的物业服务费问题:已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枞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2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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