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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安徽省省长李斌的一批留言作出回应,共计30条。
其中,有一名中学生发帖举报公办教师租用民宅办收费补习班,“收我们每人一千多元,加上生活费,一个月,每个人要花费两千多”,希望得到查处。对此,安徽省教育厅表示,经枞阳县教育局核查,确有教师临时租用小区民宅,于2012年7月5日至26日办班补课;费用按学科和学时收取,金额不等,最高为1200元,最低为300元;被举报的教师中,有4人属公办中学在职教师。枞阳县教育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补课行为,由办班人全额退还补课收取的费用共2.31万元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改悔其过;责令实验中学认真反省,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教师相应处分,同时扣减本人当年10-30%的绩效工资,两年内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直至将其调离本单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们是安庆市枞阳实验中学的高二(1)班的部分学生,我们向您反映一件令人十分气愤的事。我们学校的部分老师以给我们补习为名,哄骗甚至胁迫我们进他们几个老师办的补习班,说暑假期间的课程,下学期就不上了。其实进了班以后才知道,他们其实就是骗我们的钱。一个班几十个人,一共有两百多人,各个年级的都有,根本就不是补习,还收我们每人一千多元,加上生活费,一个月,每个人要花费两千多。这么热的天,我们本来是不想上的,但老师们总是劝,甚至威胁。他们目的就是赚钱,一个老师一个暑假就能赚七八万,而上课简直就是胡闹。我们每天都挤在他们在学校附近的天利山庄小区租来的几套房子里,混日子。我想请问省长,这些老师有没有这样办学的资格?我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这些老师有没有资格向我们每人收取一两千元的费用?这些中好几个人还是公办学校老师的身份。请省长帮我们做主,我们不想上这个补习班,我们想要回我们的钱!
答复意见:
省教育厅回复:经枞阳县教育局核查,确有教师临时租用该校附近天利山庄小区民宅,于2012年7月5日至26日办班补课;费用按学科和学时收取,金额不等,最高为1200元,最低为300元;被举报的教师中,有4人属实验中学在职教师,2人已于2012年6月30日终止与该校合同,另1人非该校教师。
枞阳县教育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补课行为,由办班人全额退还补课收取的费用共2.31万元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改悔其过;责令实验中学认真反省,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教师相应处分,同时扣减本人当年10-30%的绩效工资,两年内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直至将其调离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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