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 发表于 2011-9-26 18:11:38

医院本应是个救死扶伤的地方,结果却成了致残致命的地方,这情何以堪啊!
县中医院,这一次必须要对死者家属有一个合理的交待!
县政府,这次必须要对百姓有个连带责任的交待!

月舞轻枫 发表于 2011-9-26 18:17:54

怎么老是看到中医院出医疗事故?这样的院长怎么不抓起来,还要等着死更多的人吗?

李童鞋 发表于 2011-9-26 18:59:05

CQ    节哀 ,生命要继续 ,

何休 发表于 2011-9-26 19:11:58

真是让人不可思议,支持楼主用法律手段要求赔偿,还得求相关人员付法律责任。

我心悠然 发表于 2011-9-26 19:34:00

这是医院吗?简直就是夺命所,上个事故才出多久,
医护人员都不能提高警惕吗?这样的医院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方恒 发表于 2011-9-26 20:09:37

现在不都在实行问责制吗?钱能买到一条生命吗??

万点归一 发表于 2011-9-26 20:10:20

30万就能换一条生命,医院太不地道了,我看可以参考动车事故的赔偿标准。

赤焰 发表于 2011-9-26 21:29:19

钱只是纸,可陈失去的是亲人!你们的良心何在?一帮刽子手!!!!

唐装汉心 发表于 2011-9-26 21:34:30

六五是我的好朋友,太可惜了!去世前几小时还通过电话,太令人震惊了。不可思议

渔人优友 发表于 2011-9-26 22:24:47

逝者家属节哀! 再多钱不能和命对等!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11-9-27 09:45:50

六五是位好人!去世前几天还给我送过大米,身体蛮好的,太可惜了!太令人震惊了。 愿六五一路走好。逝者家属节哀!

月舞轻枫 发表于 2011-9-27 11:44:50

这样的医院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大王 发表于 2011-9-27 21:49:55

听说这次中医院赔了48万,差不多一套房子钱,但人却没了,唉!

方圆人生 发表于 2011-9-27 22:04:19

真是拿人命开玩笑。可悲!!!

清泉石上流 发表于 2011-9-28 07:34:11

叹息,请节哀顺变。路还得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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