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 发表于 2011-9-26 15:41:27

中医院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


   医院到底是用来救人还是杀人



我的父亲被一瓶药水给杀了。

我的父亲叫陈六五,安徽省枞阳县人,今年45岁。24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因感冒引起了喉咙痛,于是去枞阳县中医院正大街门诊部就诊。医生诊断其体温等都正常,只需要打点滴,可是打第二瓶点滴时,发生了过敏反应。当时医院里并没有任何护士在我爸爸身边照顾,由于抢救不及时,我爸爸于三点多去世。

当时我爸爸的口袋里有手机,可是院方在此事发生后并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直到县城里的人们将这事传的沸沸扬扬,我们才知道是我爸爸出事了。我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到现场时已经过了四点半,爸爸已经离世,耳朵和手臂都已经发紫,显然以后去世多时,我拍了一些照片,样子真的很惨,我就不传上来了,希望大家能体谅。院方在家属到来后并没有积极配合,整个晚上都没有见到主治医生或者院长。后来我们了解到,当时在吊第二瓶水时,护士与医生都知道这种药会有过敏的可能,但是在把吊瓶挂好后,护士就去值班室与其他人聊天、打毛线、哼歌了,留我爸爸一个人在输液室。护士们都知道,我爸爸当时喉咙很痛,声音本来就不大。我爸爸呼救时,他们在聊天也听不见。我爸爸在痛苦中去世,去世时一只手捂着胸口,另一只手抓着椅子扶手,像是要坐起来却没有力气。后来我也得知,像我爸爸这种普通的喉咙痛,根本没有必要用这种有过敏风险的且相对昂贵的药,大家能明白医生的居心了吧。这医院真的太不负责任了。

我爸爸平时身强体壮,没有任何病,本想感冒去医院吊个水就能健康起来,没有想到进了医院就送了命。我们连爸爸最后一面都没有看见,他过敏痛苦时也没有人陪伴。这样类似的事故半个月内在枞阳中医院发生两次,现在我们与院方还在协商阶段,院方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是赔偿金只有30万,实在太少。我爸爸还很年轻,是家里的顶梁柱,很能干,待人温和,认识我爸爸的街坊邻居无不感到伤心和气愤。我今年21岁,正读大三,本想自己毕业后就工作,可以孝顺父母。可如今……爸爸操劳了一生,我还没来得及尽孝道,他就已经远离尘世。我这两天犹如在噩梦中,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件事。

我现在只想讨个公道。我们找了律师,按他的说法,我们能得到40万的赔偿金。我真搞不明白,难道真的能用钱来衡量一条人命????以后我只能跟我的母亲相依为命了,我们家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希望父老乡亲为我们主持公道啊!!!!!

好摄之师 发表于 2011-9-26 15:45:47

难道钱来衡量一条人命????

南柯 发表于 2011-9-26 15:50:34

院方没及时抢救还是有责任的

水姻缘 发表于 2011-9-26 15:54:03

护士与医生都知道这种药会有过敏的可能/太不负责任了,拿人命开玩笑
就不知道做个皮试吗?
强烈谴责

彩云朵朵 发表于 2011-9-26 16:09:24

以前在中医院吊过盐水,护士给病上挂上点滴,就关上门窗,喊话根本听不见,我只好拿着吊瓶走到护士的值班室

风清扬 发表于 2011-9-26 16:15:24

尊重生命,让人活得有尊严!

何时不再成为一种空谈!

南柯 发表于 2011-9-26 16:26:45

回 3楼(水姻缘) 的帖子

做了皮试还是有过敏的可能,主要是护士麻痹大意,医院管理有问题
当时输液室应该还有其他病人,不懂

枞阳洗墨池 发表于 2011-9-26 16:32:06

卖米的,死的挺可怜啊。要赔5百万才好。这样医生才有责任感。

水姻缘 发表于 2011-9-26 16:32:18

回 6楼(南柯) 的帖子

做了总比没做了好/防患于未然嘛
还是那些医生护士没有责任心
医院的领导该好好反省

一航 发表于 2011-9-26 17:24:38

相关责任人按刑事犯罪起诉,赔钱顶鸟用,30万一套房子都买不起,要来何用。我给你30万,弄死你你可愿意。

老顽童 发表于 2011-9-26 17:27:01

匪夷所思的医疗事故!

逝者家属节哀!

水姻缘 发表于 2011-9-26 17:32:17

回 9楼(一航) 的帖子

就是/钱算什么

中安在线 发表于 2011-9-26 17:40:42

敬爱的枞阳县中医院的领导们,你们是得要好好反省反省了,如果逝去的是你的亲人,你会有何感想!

也算好人 发表于 2011-9-26 18:04:02

医院是共产党的医院,追究责任会令某些人难受或下台,那又能如何呢?逝者已去,归根结底还是赔多少钱的问题。

美丽乡村 发表于 2011-9-26 18:05:21

这种人为事故院方你怎么向逝者家属解释,枞阳啊!枞阳。你真的不要让人失望,四十五岁,太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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