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7-11-24 17:01:06

合肥:“硝中毒”事件还会再次发生吗

  2007年11月11日13时许,合肥市包河区淝河路56号枞阳饭店发生一起70人食物中毒事件。经过警方调查,20日上午警方宣布中毒的原因是饭店工作人员在保管硝和操作过程中的重大失误造成的。一时间,“硝中毒”成了市民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肉制品用硝很普遍

  记者从网络搜索后发现,几乎每年都可以见到有关饭店亚硝中毒事故的报道。餐饮业经营者也相当烦恼,合肥市餐饮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食品要求色香味俱佳,肉制品诱人的粉红色离不开亚硝,另外,亚硝还具有防腐作用。因此在如今的餐饮业肉制品使用硝或亚硝是相当普遍的。同时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国标GB2760,肉制品中是允许使用亚硝的。

  亚硝与盐“长”得太像

  既然是可以使用的,又怎么会中毒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关键是用量大小。因为硝的用量极小,国标GB2760中规定每千克肉最大量为0.15克,用量这么少,即使用灵敏的台式天平也很难称准,而烹饪业传统是用什么料、用多少全凭感觉,对于用量这么小的亚硝来说,厨师的手指只要稍一偏,顾客就遭殃。一家知名饭店的大厨告诉记者:“你随便化验一下饭店加工的粉红色瘦肉制品,你就知道亚硝超标使用有多么普遍。我们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亚硝的外形和味道与食用盐几乎完全相同,误把亚硝当普通食盐用了根本发现不了,等到食用者中毒后再发现为时已晚。这次发生的中毒事件就属于这样的原因。

  避免硝中毒专家支招

  那么饭店有没有办法杜绝硝或亚硝中毒的发生?专家们建议选用一种复合亚硝制剂的替代品,这种替代品可以满足烹饪业中需要用的硝或亚硝,它的好处是如果用过量了,单凭肉制品的口感就能品出不对劲来,能起到很好的预警作用,因而能彻底杜绝亚硝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7-12-5 07:30:00

避免“枞阳饭店事件”重演,合肥盐务检查40多家饭店摊点

执法人员进后堂察“盐”观色
防止亚硝酸盐中毒须注意四点

      “请把你们使用的盐拿出来!配合我们检查。”酒店后堂人员将一些盐取样放到一小碟子里面。检查人员从包内拿出一快速检测试剂,往盐上面滴了几下,碟子上泛出黑色——符合标准!这是昨天上午10时许,盐政执法人员在合肥市梅山路盛臣大酒店后堂检查的一幕。

    为避免合肥“枞阳饭店”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再次上演,从当日上午9时开始,合肥市盐务局盐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合肥市刑警支队民警在市区开始盐使用情况检查,这次检查涉及40多家大酒店、小饭店、卤菜摊点。

    亚硝酸盐是化工原料,国家并没有禁止使用,但是食品添加亚硝酸盐使用量不得超过20毫克/公斤,肉制品在使用该原料后可以使肉呈现鲜红色,很多小摊贩小饭店为了使一些肉制品好看,可能会使用这些原料。

    检查人员首先来到合肥杏花菜市场、七桂塘菜市场,由于里面的卤菜小摊点比较多,一些摊主使用亚硝酸盐的几率相对比较大,检查人员一方面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摊主手中,一方面用具体案例给摊主讲解,劝说大家尽量避免使用亚硝酸盐。

    大酒店使用食盐同样需要防范,阜阳南路状元楼厨师长说,他们一般不使用亚硝酸盐。执法人员检查后,他表示为了安全起见,他们会按照要求给所有厨师开会讲解相关知识。

    之所以发生“枞阳饭店事件”,是因为厨师误把亚硝酸盐当作糖使用。记者昨日采访合肥市盐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保承,张保承提醒市民,在各个餐饮单位的后堂操作人员在使用亚硝酸盐时一定要指定专人保管,切忌随意存放;如果将亚硝酸盐存放在罐子中或者瓶子中,一定要贴上标签,并单独存放,勿将其与食盐或者其他调味品混淆陈列,避免误食中毒;在食物加工过程中尽量不要使用亚硝酸盐;即使使用,也要控制用量,避免过量引起食物中毒。

郭乐生 发表于 2007-12-11 19:00:27

我住的地方就离这饭店不到一百米,现在饭店上已经没有枞阳两个字了!这一带还真牛,又是枞阳饭店,又是枞阳宾馆,还开了个枞阳超市!搞笑!

青天剑 发表于 2007-12-11 20:01:52

引用第17楼郭乐生于2007-12-11 19:00发表的:
我住的地方就离这饭店不到一百米,现在饭店上已经没有枞阳两个字了!这一带还真牛,又是枞阳饭店,又是枞阳宾馆,还开了个枞阳超市!搞笑!
可能是那一带居住的枞阳老乡比较多吧。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7-12-11 21:03:07

引用第18楼青天剑于2007-12-11 20:01发表的:

可能是那一带居住的枞阳老乡比较多吧。

不是,是枞阳县政府驻合肥办事处就在那里(枞阳宾馆)。我工作单位也在附近。

青天剑 发表于 2007-12-11 21:11:05

原来是得地利也。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7-12-16 12:36:49

今天发现饭店又重新开张了,只是少了“枞阳”两字!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7-12-18 19:28:04

据了解,“枞阳饭店”现已改名为“金莲饭店”。

雷老虎 发表于 2007-12-19 10:21:27

冠以枞阳饭店之名,实为大排档,不理它

树阴凉 发表于 2007-12-22 20:17:21

不是枞阳的饭店啊

树阴凉 发表于 2007-12-22 20:18:23

那里枞阳人多吗?

郭乐生 发表于 2007-12-22 20:19:30

引用第25楼树阴凉于2007-12-22 20:18发表的:
那里枞阳人多吗?
枞阳县政府的办事处在这,人应该不少!

郭乐生 发表于 2007-12-22 20:21:01

引用第24楼树阴凉于2007-12-22 20:17发表的:
不是枞阳的饭店啊
是合肥的枞阳饭店,位于合肥市淝河路周谷堆批发市场边, 我就搞不明白一个政府的办事处怎么跑这来了,边上全是红灯区!

江春风 发表于 2007-12-28 23:20:05

枞阳人就喜欢做这些"出名"事!

郭乐生 发表于 2008-1-7 20:27:25

最新消息:枞阳饭店于今日重新开业,已更名为:杭旗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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