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传媒
发表于 2009-10-21 13:41:20
笑着面对人生
发表于 2009-10-21 13:47:52
拉出去枪毙了。垃圾
曼联
发表于 2009-10-21 14:23:32
引用第1楼笑着面对人生于2009-10-21 13:47发表的:
拉出去枪毙了。垃圾 images/back.gif
无所畏惧
发表于 2009-10-21 15:04:31
阉了,再拉去游街。
文新浩然
发表于 2009-10-21 16:57:27
引用第1楼笑着面对人生于2009-10-21 13:47发表的:
拉出去枪毙了。垃圾 images/back.gif
支持!
我是小散
发表于 2009-10-21 20:35:38
惩罚是应该的,但也不能枪毙就算了,阉了也教育不了后人。反正该人与幼女。。。,估计不会被轻判。
匆匆过客
发表于 2009-10-21 20:49:32
可恶,可恨,杀不解恨
阿毛
发表于 2009-10-21 21:12:43
楼主:主犯的名字能换个吗?
我听着实在不怎么自在!
青天剑
发表于 2009-10-21 21:16:29
引用第7楼毛灵生于2009-10-21 21:12发表的:
楼主:主犯的名字能换个吗?
我听着实在不怎么自在! images/back.gif
哈哈,阿毛多心了。不过我能理解,也支持你的提议,希望楼主能将文中主犯的化名修改一下。
阿毛
发表于 2009-10-21 21:20:35
萧儿
发表于 2009-10-21 21:34:26
无期徒刑
发表于 2009-10-22 22:40:28
没收作案工具
午夜
发表于 2009-10-22 22:47:54
引用第7楼毛灵生于2009-10-21 21:12发表的 :
楼主:主犯的名字能换个吗?
我听着实在不怎么自在!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钱多多
发表于 2009-10-23 14:13:16
吗勒个B这么小就被摧残····后半辈子怎么过!~把那第三条腿打断
何休
发表于 2009-10-23 14:30:13
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