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
发表于 2009-10-23 15:00:38
回 11楼(无期徒刑) 的帖子
对,最好是没收作案工具!
匆匆过客
发表于 2009-10-23 17:09:44
回 7楼(毛灵生) 的帖子
建议改为陈阿发好了
水晶
发表于 2009-10-26 19:02:16
枞阳尽有如此可恶之人。该死
惜乐
发表于 2009-10-29 19:52:57
无可否认我们人类主宰着大自然。这跟千百年来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为什么还有些禽兽不如的人不能进化呢?
真是让人又狠又怕!!!!
悲秋
发表于 2009-10-30 20:42:58
真个老畜生!
吴天
发表于 2009-10-31 09:34:24
回 楼主(东森传媒) 的帖子
吴天声明:这事不是我干的!
凭栏临风
发表于 2010-10-6 16:12:13
我怎么没听说?
ydg0329
发表于 2010-10-6 20:33:19
不打自照呀1!!
无所畏惧
发表于 2010-10-6 21:51:27
老畜生,白活了46年。
江东子弟
发表于 2010-10-7 09:26:16
有一阵子了,其实这两年枞阳这样的事情不算少的,到法院看刑事案卷就知道了。
匆匆过客
发表于 2010-10-7 10:24:26
枞阳人小汪
发表于 2010-10-8 01:16:44
妈的,不是人的东西
梦之海
发表于 2010-10-9 17:09:15
应该重刑。
志在千里
发表于 2010-10-11 10:04:06
畜牲!!!
ahaqzy111
发表于 2010-11-22 13:30:41
罚他做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