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一80后家中造枪被判刑
因为从小酷爱射击,一天浏览网页,竟然看到有卖 枪支配件,身为自来水厂长的80后男孩灵机一动,何不自己动手组装,造个枪玩玩,没想到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触犯刑法,被安徽省枞阳县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周凯,从小便迷恋射击,总想有一天能真枪实弹的射击一回。2011年的一天,闲来无事的周凯在网上闲逛,突然看到淘宝网上有卖 枪支配件的广告,瞬间周凯的心被击中,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周凯跟店主进行了讨价还价,一会两人成交,不久周凯便真的收到了枪支配件,按照商家赠送的组装流程图,周凯顺利的组装了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一支。一天朋友来玩,看到周凯组装的枪支,甚是惊奇,于是央求周凯借来把玩,周凯虽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爱枪被借走,周凯心疼不已,为了填补内心的渴望,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周凯又通过淘宝网购买 枪支配件,这次周凯轻车熟路的又组装了枪支一支,为了保住心爱之物,这次周凯将枪支放在其姐姐家中。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查获了周凯非法制造的枪支2支,并起获用于制造枪支的多套工具箱和配件。经安庆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二枪支均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能有效发射制式气 枪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凯购买 枪支配件后组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周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且其犯罪动机系出于收藏枪支爱好,未造成危害后果,案发后又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故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文物均为化名)(洪燕) 唉。。。不懂法的后果 看来水厂工作很轻松。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此类事必须制裁。。。 公民要学法,憧法,守法。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23日援引《南方都市报》报道,根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1996年出生的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在2014年7月,向台湾卖家“碧海蓝天”购买了24支仿真枪,枪支货款和代购费共计3.054万元(人民币,下同)。
起诉书指,2014年7月15日,台湾卖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 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福建省泉州市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起诉书称,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2014年8月31日,刘为明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当年9月29日,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刘为明被逮捕。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为明父母为儿子找的律师是周玉忠,他曾打赢过类似官司。广州一个卖仿真枪的小贩王国其卖20支仿真枪先被判刑10年,后经过6年3级法院的6次审判,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玉忠在刘为明案一审时提交了300多页材料和3万多字的辩护词,证明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为明也不是故意走私武器。
周玉忠在庭上说,刘为明从小喜欢玩玩具枪,购买这些枪支只是用来玩游戏或者在家里显摆。
刘为明也在庭上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但今年5月,该案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之后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9月初,福建省高院刑事裁定书仍然决定维持原判。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23日援引《南方都市报》报道,根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1996年出生的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在2014年7月,向台湾卖家“碧海蓝天”购买了24支仿/真枪,枪/支货款和代购费共计3.054万元(人民币,下同)。
起诉书指,2014年7月15日,台湾卖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 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福建省泉州市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起诉书称,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2014年8月31日,刘为明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当年9月29日,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刘为明被逮捕。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为明父母为儿子找的律师是周玉忠,他曾打赢过类似官司。广州一个卖仿/真枪的小贩王国其卖20支仿/真枪先被判刑10年,后经过6年3级法院的6次审判,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玉忠在刘为明案一审时提交了300多页材料和3万多字的辩护词,证明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为明也不是故意走私武器。
周玉忠在庭上说,刘为明从小喜欢玩玩具枪,购买这些枪/支只是用来玩游戏或者在家里显摆。
刘为明也在庭上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但今年5月,该案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之后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9月初,福建省高院刑事裁定书仍然决定维持原判。 光顾自己的好奇心、好胜心;却忽视法律 有些爱好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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