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1998
发表于 2011-1-11 21:22:11
引用第12楼彩云朵朵于2011-01-11 19:36发表的:
又多了个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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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27:28
谢了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28:04
回 15楼(恋曲1998) 的帖子
同党!?
老顽童
发表于 2011-1-11 21:31:26
谁做版主我都支持!也看到了楼主佳作连连。
我老顽童只说句大实话:申请版主不可凭一时之热情,贵在坚持!因为在陈瑶湖论坛看到楼主很快成为版主,早几日却又见楼主请辞的帖子。
凝雨
发表于 2011-1-11 21:33:47
支持 楼主的申请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37:38
回 18楼(老顽童) 的帖子
是的,如果论坛成为一个放牛场,干嘛还坚持!看看那天的陈瑶湖论坛所有的帖子吧!
无聊的帖子不但版主,连坛主也跟帖,是论坛吗?!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39:56
回 20楼(冉冉人生) 的帖子
洁身自好!是我的做人原则!
老顽童
发表于 2011-1-11 21:42:50
回 20楼(冉冉人生) 的帖子
哦!原来是这样。理解并欣赏!
也许你已经发现了这里的精彩,相信这个论坛的高层会慎重考虑您的申请!
再次友情支持!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47:39
回 19楼(凝雨) 的帖子
谢谢你!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48:00
回 22楼(老顽童) 的帖子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1:49:12
回 19楼(凝雨) 的帖子
洁身自好是我做人的原则!
海逸浪花
发表于 2011-1-11 22:41:24
无语··········
不喜欢你这样说,大家玩论坛,只为开心而来。
很羡赏你的才华。但是你的做法我不喜欢。
冉冉人生
发表于 2011-1-11 23:53:24
回 26楼(海逸浪花) 的帖子
你那几天没有去,你怎么知道那几天的事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1-1-12 06:05:00
墙裂了。。。
青天剑
发表于 2011-1-12 12:29:34
感谢并欢迎楼主申请加入<枞阳二三事>版主管理团队。个人认为,做为一个网站的版主,应贵在坚持,思想也应成熟,不能干一段时间后或感觉不开心后,就要辞职,那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不受大家欢迎的。希望你考虑成熟后,再行申请,届时,我们定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