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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接待了一对欲协议离婚的夫妻,在了解双方系因性格冲突一时冲动闹上法庭后,经过接待法官耐心的诉前调解,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2月8日上午不到8时,枞阳县钱铺乡王某、陈某夫妻二人带着孩子匆匆赶到法庭,要求离婚,并称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看着夫妻二人紧张的神情和孩子哭红的双眼,细心的法官觉得这对夫妻的感情尚有挽回的余地,因此并没有立即立案,而是详细的询问夫妻双方有关情况。
2003年,刚年满20周岁的王某和陈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此后不久双方便一并前往江苏省常熟市经营一些小生意。两个年轻人头脑灵活、为人踏实、又肯吃苦,生意很快就上了轨道,陈某、王某也成了同学、朋友中的成功人士。2005年,孩子小乐乐出世,给这个小家庭带来无尽的欢乐,也带来了很多烦恼。为了照顾孩子,陈某不得不放弃日渐红火的生意,回到枞阳老家,留下丈夫王某独自在外打拼。近年来,王某的生意出现了一点亏损,引起了陈某的不满。陈某多次和丈夫商量,要将孩子留给父母照顾,自己“复出”经商。王某认为陈某的这种想法刺痛了他的自尊,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便与陈某发生了争吵,言辞激烈时,王某说陈某在家带孩子,不会挣钱之类的话,双方就此产生了矛盾。夫妻二人都是自尊心极强的人,争吵中互不迁就,最后一赌气均要求到法院协议离婚。
参与调解的法官认识到这对夫妻存在很大的和好可能性,便分别耐心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分析说明王某、陈某都是好丈夫、好妻子,只是在近期生活、生意遇到困难的时候,出现了急躁的情绪,自尊心过强加之不正确的表达方式,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其实双方的本意都是为了小家庭更好的发展,并没有出现一方不忠于婚姻的原则性问题。通过一番劝说,看着儿子小乐乐委屈的泪水,王某、陈某顿生悔意,均表示以后要为多为对方考虑,要克制自己的脾气,愿意和好。经过立案前耐心的调解,夫妻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避免了一个家庭的离散。最终,夫妻两牵着孩子,慢慢的走出了法庭。(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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