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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民办学校:
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软件现已更新为网络版,按教育部要求,今年春季起,教师资格认定数据录入将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为4月14日~18日,报名所需有关表格请各单位在报名前到县教育服务公司领取。
2、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到其所在的局属学校、民办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二、电子照片采集时间及地点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录入信息时,必须输入申请人电子照片。各单位须于报送材料当日(4月19日、20日)统一组织在本单位报名的申请人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拍摄电子照片。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填写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审查填写并盖章。
2、申请人应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枞阳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3、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全日制师专毕业,后又进修师范院校(含安徽省教育学院)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时,教育学、心理学免修(但须附师专毕业证书)。
5、首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由省自考办颁发的“两学”单科合格证书一律无效。
6、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
三、申请人提交的基本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4、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相关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律用钢笔填写,填写要规范。
2、请各单位按教师资格种类分类汇总后(即按资格种类填写《枞阳县2008年教师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各一份),于4月19日、20日先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缴费,然后凭缴费单将申请材料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于5月初在枞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收费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收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281号文执行。
六、报名相关事项请宣传。
枞阳县教育局
200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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