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以来,沈阳市纪委先后查处了沈阳市原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于洪区公安分局局长袁长占等一系列大要案。案件暴露出干部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的腐败生态链,亟待惩防并举,加大司法领域的反腐倡廉力度。
长达82页的判决书显示,史超涉嫌受贿达49项。据办案人员介绍,史超被“两规”后,从他家里查出大量现金、存单、玉器,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档住宅里,烟酒补品成堆,各类玉器、书画等收藏品达9000余件,办案人员用了两个月时间清理登记,之后用拉邮件的卡车运送,一天一车,一连拉了15天。(搜狐网4月8日)
看到以上那一组数字:9000多件、15卡车,使人联想起自然界里的一种动物——硕鼠。你看它整天忙忙碌碌,贼眉鼠眼,到处乱窜,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往自己家里盗窃各种物资。每每发现硕鼠窝,人们会看到它的窝里藏着各种“赃物”,甚至堆满了整个鼠窝。
你看这个公安局长史超,是不是像那不劳而获、善于偷盗的硕鼠,家中藏满了“赃物”: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档住宅里,烟酒补品成堆,还有近万件各类玉器、书画等收藏品,办案人员用2个月时间清理登记,拉了15卡车。
这些“赃物”从何得来?当然不是通过诚实劳动所得。用手中的权力当筹码,提拔干部成了生财之道。法院审理查明,史超利用职位权力,先后收受54名干警的贿赂,合计人民币230多万元。
据报道,史超在担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科技处的职务便利,为张某担任科技处副处长提供帮助。据张某交代:2006年科技处空缺一副处长,他认为这是个难得的机会,2006年9月史超要去日本,他兑换了1000美元送上;2007年元旦前,张某又将5万元人民币送给史超;之后,张某利用史超去德国之机,又送去1000欧元。在史超的支持下,张某于2007年顺利当上了副处长。
“硕鼠”史超绝不是个案,在民间、在各地,时常可以听到类似的情形,谁谁给某某公安局长送了多少钱,得到了啥好处:是干警的可以提拔为所长,有案子的可以“消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当一个县级的公安局长,家中资产达千八百万属于正常。
谁能把“硕鼠”消灭干净?此乃伟人哉!
文章最后,引《诗经.硕鼠》结束此文:碩鼠碩鼠,无食我黍。三岁貫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碩鼠碩鼠,无食我麦。三岁貫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碩鼠碩鼠,无食我苗。三岁貫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