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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枞土告字〔2019〕4号
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失信行为的,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在未处置之前,将禁止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15日至 2019年6月17日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和资格确认。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15日至 2019年6月17日到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6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活动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9:30在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拍卖活动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竞买人数必须2家以上(含2家)。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同步签订《交地确认书》。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本宗地实行净地交付,但如若地块施工区地上有相关征迁剩余物、地下设有给排水、排污、燃气水电管线和通讯线缆和管线等设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有相关单位出台规定的,遵从规定施工。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使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竞买保证金应付至下列指定账户中的任一账户(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枞阳支行12658001040003561
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3400168 420805 3002106
铜陵农商银行枞阳支行20000133859710300000075
枞阳县农商行营业部20000133859710300000026
中国银行枞阳支行184204131369
工商银行枞阳支行1309081029200049908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1692301021000192336
邮政储蓄银行枞阳支行100395662210019999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银塘东路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 人:吴松许爱国
联系电话:0562-2975519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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