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横埠消防站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自愿从事专职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24周岁之间(1995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退役士兵放宽至28岁;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或慢性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体能达标。 (五)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消防资质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工作日); 2、地点:枞阳县渡江北路54号(消防队); 3、联系人:周飞; 4、联系电话:0562-3258709; 5、报名办法: (1)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和面试,逾期未参加视为放弃; (2)应聘者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二)测试(80分) 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和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每项20分,总分60分;理论测试(时事政治、消防常识)总分20分。 (三)面试(2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2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测试、面试总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1000米跑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体能测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背景、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政治背景审核时,由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测试、体检、考察、录用情况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内(含试用期)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所聘人员身份任为社会自然人。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2018年12月17日第4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满一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一日三餐按所在单位伙食标准供应。
五、日常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日驻勤工作制,参与消防队日常工作、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制度。 1、轮休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平时实行轮休制,每工作5天可休息2天。 2、年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一次年休假,假期20天。每晋升高一等级增加5天年休假,假期最长不超过30天。 3、婚假、产(护理)假、丧假、事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假期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枞阳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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