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就此事尝试致电林某,了解事情的事情的详细过程及最新的情况;但林某的手机却一直没有人接听。
事情发生在浙江省玉环县沙门镇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20日,大学毕业的林某通过激烈的竞争考进了玉环县沙门镇任一名村官,系组织办直接管理。刚参加工作时林某任劳任怨,由于工作关系认识了沙门镇组织办女干部盛某(党员,跟林某系上下级关系),盛某看中了身强力壮又非常敬业的林某,慢慢的两人产生了感情并发生了肉体关系。
问题在于盛某是有夫之妇(其夫陈某系玉环县海山乡纪委副书记),当林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多次主动提出分手,认为两人之间不合适,不会有好结果的。但盛某却不肯死心,一直纠缠着林某,甚至不准林某去找女朋友,并且一直对林某软磨硬泡。盛某还以权利相要挟,因为自从林某跟盛某有上关系后,林某就干脆在村里挂名,却再也不来上班,并另某了份协警工作,但盛某作为林某的直接上司却一直隐瞒实情,导致林某一年多来不在岗却照样拿着这份村官的工资。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后来被盛某老公知晓此事后,盛某却把一切责任都推卸给林某,反诬林某纠缠她。当林某得知后非常生气,去找其夫妇理论,结果被盛某夫妇设计,并以其权力关系,招来派出所。2010年2月2号有民警强行从异地将林某带回玉环县沙门派出所,且民警未出具任何手续,强行关押林某 27小时。其实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利用行政权力粗暴干涉林某他们的三角恋爱关系,并有领导恐吓林某不准把此事传播出去,否则将林某判刑坐牢,但林某认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所以没妥协,却竟然被拘留了5天。
林某于2010年3月3号向玉环法院起诉公安局违法行政,有领导恐吓“民告官是告不倒的。”
传说盛某关系网很复杂,目前依然在当地政府上班,而林某却很茫然,找不到申述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