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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日上午9:30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女黑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谢才萍包养的情人罗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20万。
因收受谢才萍贿赂而包庇、纵容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长郭胜和民警甘勇,分别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图为11月3日,宣判完毕后,谢才萍包养的情人罗璇被带离法庭
11月3日,谢才萍等22人依次接受法律的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唐晓青、罗璇、赵中海、许可、李雷等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在重庆市渝北区、南岸区等十余处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扩充经济实力,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图为11月3日,谢才萍及其团伙涉黑案开庭审理。涉黑团伙成员被相继押至法庭。
谢才萍等人为强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隐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红明和胡定国(绰号:财娃,另案处理)冒充赌场老板以包庇该组织的领导者。为使其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赌客及查禁赌场警察的人身自由。图为押解谢才萍团伙的警车相继进入法院
谢才萍等人为强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隐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红明和胡定国(绰号:财娃,另案处理)冒充赌场老板以包庇该组织的领导者。为使其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赌客及查禁赌场警察的人身自由。图为押解谢才萍团伙的警车相继进入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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