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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乃清静之地,作为凡夫俗子本不应打扰佛教之人清修,然而却有人偏偏染指这块净地,强行占用了寺庙的菜地,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均不能解决此事,无奈,寺庙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主持公正。这是近日枞阳县法院审结的一起停止侵害案件。
枞阳县望龙庵(寺庙)坐落在枞阳县城金鸡山下月牙湖畔,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太平天国枞阳会议旧址),在庵的院墙外有一片菜园地,多年来一直作为望龙庵的蔬菜供应基地,由庵内人员自己耕种。紧邻菜园有一排住户,由于菜园面积较大,佛门倡导乐善好施,前任主持便将部分菜地分给该排住户耕种。由于望龙庵近年香火旺盛,人员增多,菜地已不够耕种,故现任主持欲将分出的菜地收回。占用菜地的朱某认为菜地多年来一直由自己耕种,依照习惯,应该归住户所有,不应归还,还将望龙庵种植的蔬菜强行拔除,种上自家蔬菜,庵内人员多次与其交涉,但均不敌他的强悍。面对住户的无礼,庵内人员只好选择报警。后经公安机关、居委会及宗教部门多次协调均未果。2017年初,望龙庵以朱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维权。
法院在接到该起案件后,遂联系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勘察,形成现场勘察图,确定争议菜地的具体位置,并由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依据望龙庵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实望龙庵于2014年通过划拨取得包括望龙庵与该块菜园在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占用的菜地属于该菜园的中间部分,望龙庵对争议菜地享有土地使用权,朱某的行为侵犯了望龙庵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应以排除防害。故法院最终判决朱某立即停止对望龙庵土地使用权的侵害,并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争议土地上的附着物清理完毕,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退还给望龙庵。判决作出后,朱某未上诉,望龙庵主持对法院表示感谢,感谢还了佛门一个清静,作为办案人员心中很是欣慰。(张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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