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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潭历上最难调解纠纷!
事发:枞阳县周潭镇吴桥村两位村民因房屋地皮纠纷引发刑事案件。
两户当事双方,矛盾产生两年已久,曾经镇政府司法所以及村委会会进行多次调解,未得缓解,就在今年某月,两户居民引发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一级。
引起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周潭派出所给予双方调解,(原因双方年龄将满70岁老人),县公安局领导以人性化服务,追求双方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派出所调解工作。
就在今天派出所副所长周俊和民警卢安,吴桥村王双胜书和吴成革村长配合下,终于调解成功,达到双方满意!
今天在调解全过程,笔者认为调解有方……并将认真听取周俊所长以及(钱埠镇王领导)细心调和。
第一,要在思想上转变观念。当事人认为调解是和稀泥,不愿耐心细致的做好调解工作,觉得判决才能显示法院威力和法律严肃。
笔者认为,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所追求的应是息讼,是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心悦臣服的履行生效文书。尤其是一些社会矛盾尖锐的案件,调解不仅能取得良好法律效果,还能取得不错的社会效果。
第二,应注重法理的阐释。单纯的说明法律规定如何,对老百姓来说是生硬的,难以充分理解的,如果在说明法律规定的同时把法规后面的法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给老百姓听,也就是不单说明规定是什么,还要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样规定的道理是什么,让老百姓明白规定的理念基础,从而给予办案调解人员甚至对方当事人一定的理解和宽容,胜败皆服。
第三,应善于剖析案情。剖析案情是帮助当事人找到调解的切入点,让当事人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权衡利弊,降低诉讼风险,从而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第四,应利用好和当事人见面的机会。比如在双方立案、要采取适当方法摸清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并适时做好劝解工作,找准矛盾焦点,在调解时就有针对性,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第五,应注重与当事人家庭成员懂法的沟通。家庭成员当事人的代理人,对当事人能产生较大影响,对一些法律知识欠缺,性格又比较倔强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家庭成员代表人充分沟通,然后让家庭成员代表一同帮助做好调解工作,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六,应掌握好调解的局面。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调解局面的平衡,掌控好场面,不能让一方过于强势,一方过于弱势,让当事人产生调解不公平、不公正的想法,这样即使调解成了也会带来执行难的隐患,使当事人对人民警察工作产生不满情绪。
第七,还应提高自身的素质。丰富自己的阅历,了解案件发生地的风俗习惯、价值观、人生信仰等,增加自己在情理上的说服能力;学习心理学知识,及时感觉和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和动态,顺势引导,使调解顺理成章。
总之,人民警察的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做好调解工作是派出所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也是自我发展、不断提升的要求。
笔者首先感谢枞阳公安局领导,以人性化管理,挽救年满70岁老人纠纷案件终于化上句号。
笔者今日头条小编
20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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