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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1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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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你好:
感谢对我校的关注,关于收取学生保险费150元问题,是由县政府文件规定在校所有完中学生必须参保。(附县政府文件)。
枞阳县横埠中学
2016年10月8日
关于下达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我县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市下达我县7.1万人的参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17年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本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其他城镇居民;全县各完中以及枞阳镇、横埠镇、麒麟镇、会宫镇、官埠桥镇所有在校学生。为防止重复参保,该范围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和教育局铜人社[2016]53号文件通知精神,上述所有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到150元。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将于10月8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参保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三、本次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其待遇享受从2017年元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参保对象中涉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参保缴费和待遇按照枞政【2016】31号文件执行。
四、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不得在县医保局和合医局重复报销。
五、为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在参保期间,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居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实行快报制度,每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电话:3257455)。
附:2017年度民生工程(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分解表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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