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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table] | |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提高,广场作为城市空间重要的组成部分,已成为人们展示精神文化风貌的重要载体。广场舞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群众文化活动,融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促进枞阳广场文化的健康发展,充分展示枞阳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拟定,举办“枞阳县分站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 一、指导思想 |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展示枞阳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营造和谐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 | 二、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30日(报名时须交伴奏音乐) | 三、报名地点:枞阳县文化馆 | 四、比赛时间:2015年7月5日14时 | 五、比赛地点:枞阳县体育馆 | 六、参赛要求: | (1)参赛人数:参赛队设一名领队,队员须二十人以上,队员不得串队参加比赛; | (2)参赛音乐:时长不超过五分钟; | (3)参赛人员:凡本县的广场舞爱好者均可自愿组队参赛,,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必须身体健康,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此次活动则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活动存在的风险做过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 ;[table=100%,white] |
(4)参赛免报名费,参赛费用自理;
(5)请各参赛队7月5日上午8:30分,到县体育馆走台并抽签。
五、奖次设定
一等奖一名 奖金八百元及证书
二等奖四名 奖金五百元及证书
三等奖若干名 奖金三百元及证书
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枞阳县赴安庆参加8月15日的总决赛。
六:评奖办法:评委现场评分,由高分到低分分出奖次。
七:活动组织
本次比赛由安庆市广播电视台、枞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枞阳县体育局、枞阳县广播电视台主办,枞阳县文化馆承办;八、本次大赛将同步开展“我与广场舞”图片征集活动。 本次图片征集活动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名,奖金300元。8月15日在决赛现场进行颁奖。 联系人:陶 虹 余晓倩 电话:2811345 2970345
枞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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