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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6-23 16: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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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
枞阳镇大青山村有一个贫困家庭(户主姓何),其夫妇双方残疾,丈夫已经五十多岁,眼睛几乎失明,无法工作。特别是其老婆,是小儿麻痹症后遗症,一只手和一只脚全部坏死,兼之有癫痫病,精神失常。育有俩女儿,大女儿已经出嫁,小女儿未成年已经辍学,为了家庭生活放弃了学业在外学徒。全家完全依靠小女儿学徒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这么多年来,政府低保政策的落实和在他们亲戚的帮扶下,日子稍有好转,今年尽然以他们小女儿能工作为由取消了他家低保,其实他家小女儿未满十八岁,为了生存十六岁就辍学,正是读书的年龄。像这样的贫困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我就不知道低保到底要保谁了。农村中这些弱势群体敬请我们的党和政府多多关注。
镇政府回复:青山里人网友:
你好!你反映该户的家庭情况基本属实。该户夫妻双方残疾,小女儿(现虚年18岁)在企业打工,按低保评定程序,入户调查,其月收入在1500元左右。按家庭人口三人计算,人均达500元左右。根据低保政策“应保尽保,按户施保,人均低于200元方可享受低保”。所以该户不能享受低保。但鉴于该户家庭实际困难,我们将通过临时救助等形式给予适当救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敬请理解和支持!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
评论:
虚岁18,就是不满18周岁。 也可能16周岁。其父母符合低保政策。
这小孩为什么不上学, 去打工?政府有责任为小孩解决上学问题。
枞阳镇政府的回答无依据,没说服力,主要问题在村委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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