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007|回复: 2

[热点新闻] 安庆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贷前提取资金可流向个人银行账户

[复制链接]

78

主题

313

回帖

1637

积分

四星会员

积分
1637
性别
保密
发表于 2015-4-28 10: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提高住房消费能力,自当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前提取资金可流向个人银行账户,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未在本市重新开户可销户提取。
  职工购买住房,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凭相关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资金可转入提取个人银行账户,个人支付资金达贷款规定首付比例后,可申请贷款,但贷款额与提取额之和不超过总购房款。例如总房款50万元,职工账户有公积金20万元,职工可自筹资金首付10万元,凭合同发票等资料提取20万元公积金转入提取个人银行账户,贷款30万元。这相当于个人实际自付0元,公积金全额支付50万元房款,而在该项政策出台之前,职工提取额加贷款额最多40万元。
  相对于以前只能在退休后提取公积金,现在提取公积金更加便捷。职工因单位破产、倒闭、改制或离职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停缴封存满两年且未在安庆市重新开户,凭本人身份证、银行存折(或卡)、解除劳动关系或离职相关证明、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销户提取公积金。同时,非本市户口职工调出本市工作,可立即提取公积金;职工在异地已建立公积金的,也可将公积金转入异地公积金账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89

主题

6131

回帖

1万

积分

五星会员

冷静理智

积分
16206

灌水天才奖枞阳234社区帅哥勋章新人进步奖

性别
保密
发表于 2015-4-28 12: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629

回帖

1687

积分

四星会员

积分
1687
性别
保密
发表于 2015-4-28 18: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发图教程|( 皖ICP备19025135号-3|皖公安备案号34082302000108 )|网站地图

GMT+8, 2025-5-18 06:4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