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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正是人生的花季时代,有着许多的憧憬与梦想,但对李伟来说,连书读这件事都让他愁肠百结。原因是父母因感情不和而拒绝履行支付其学费,11月28日,圆梦少年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
11月28日上午,家住枞阳县麒麟镇某的李伟(化名)一大早就在同学的陪同下来到了枞阳县义津法庭,他向法官诉说:“自己今年17岁,现在在安庆一所高中上学,由于父母感情不和,曾经在法院闹过离婚,但最终婚没有离成,可是也就是从那时起,母亲一走了之,至今已有四年了,父亲身体不好,自己正在上高二,因为生活没有来源,面临辍学,想起诉父母,以便他们能支付自己的学费、生活费,因为自己想和别的同学一样能上大学,将来也好养活自己。“
面对又黑又瘦的李伟,法官耐心听他的诉说,细心审阅他的材料,不免对他有几分同情,因为这个年纪的孩子有的甚者还在父母的怀中撒娇,可是对于李伟来说,母亲这个字已经有些陌生,四年没见过母亲的面了,母亲现在在哪里,自己也是一无所知,父亲,这个如山的依靠也好不了哪里去,只要是自己的号码打过去,要么说自己没法养活他,要么索性不接电话,更别提给付自己生活费了。
李伟告诉法官:本来自己也有个温馨的家庭,一切要从父母情变开始说起,自己上初中时,母亲陪读并照料自己,父亲在外打工,但在初三那年,母亲在情感上出了问题,脾气暴躁的给母亲一顿暴打,父母感情自此不合,2012年母亲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之后母亲离家出走,一去不复返,深受打击的父亲索性外出打工,对自己也不管不顾,现在的自己靠向亲朋借钱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明天在哪里?希望在哪里?他好迷惘。为了圆自己的求学梦,无奈之下,李伟只好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法官手记: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一项义务,即便是离婚了,此项义务也不得免除,更何况双亲还没有离婚,我们想说的是无论大人之间存在怎样的感情纠葛,切莫因为自己而伤害至亲至爱的孩子。(洪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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